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

馬政府怎麼如此反應遲鈍、偏離民情?

工商時報社論提到馬政府上台後「多次發生公開場合或與他人進退應對之間的言辭缺失,我們都不以為意」,都認為「畢竟只是無心之過」。
現在要「必須斷然指出其弊」。  
否則,只知倡言「苦民所苦」,卻不知民苦為何,更不知急民所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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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2009-01-10 * 工商時報 * 【工商社論】

 最近社會上幾樁鬧得沸沸揚揚的政經事件,包括李慶安雙重國籍案、潮寮毒氣案、10號公報暫緩實施案,雖然爭議的成因錯綜複雜、相關當事人看法見仁見智,但在社會上引發重大爭議與衝突,以及因為政府反應遲鈍,延宕黃金處理時機而坐讓事態擴大與惡化,卻是不爭事實,執政的馬政府,包括背後的國民黨,允宜記取教訓,立即改正。

 先談談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。從303天前遭到民進黨揭發擁有美國公民身份後,台灣社會的每個角落,每天都在討論李慶安是否以「美國人」的身份執行台灣的立委職務。雖然李慶安每次都以當選公職(台北市議員、立法委員)宣誓對中華民國政府效忠時,即同時喪失美國國籍反駁,但看看中央與地方政府多少自美返國從事公職的「美國人」,都尋求赴台北、香港或其他地點的美國政府代表處宣誓放棄美國籍,顯然,在中華民國境內當官,並不當然會使美國籍自動失效。事實上,如果在台當官可以讓美國人身份自動失效,李慶安在台北市議員任內,何以能對同樣情況的副市長陳師孟嚴厲質詢持有美國籍?303天,對任何一個人、一個企業、一個政權,都是相當漫長的時光,李慶安憑著口頭強辯絲毫不退讓,如果因而喪失從政本錢,只是李慶安個人賭注。然而,大多數國人,不會太責怪李慶安,畢竟為自己爭權利,即使再怎麼不合法、不合情、不合理,外人都可以理解。但對李慶安背後政治權力的授與者與支持者,也就是理應知法、遵法、執法的國民黨與馬政府,卻昧著良知未能當機立斷、強力要求李慶安謹守法律規定、順應輿論民情主動辭去立委職務,而讓整個社會爭執、對立達十個月之久,國人的感受與厭惡,其實不用我們贅言。

 再看看大發工業區排放臭氣的問題。雖然過去曾經發生多次類似事件,但沒有這次這麼嚴重,拖延的時間也沒有這次長。一個鬧了近40天,驚動地方父老與政治人物的毒氣排放事件,馬政府的環保署長親自下鄉督導查辦,仍然無法查出罪魁禍首,反而在國會殿堂大放謬論,與代表民意監督政府的立委強詞奪理、脣槍舌劍,甚至怪罪校長鼻子嗅覺太好,就是無法抓出元兇,立即根除毒氣排放來源,還居民學童一個清淨安全的活動、生存空間。馬政府後知後覺、不痛不癢,一切行事牛步化、無知化,不僅危機處理能力有問題,對民情民疾的察知與感受更有問題,從環保署處理、看待潮寮毒氣排放事件,即可略知一二。

 最後,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昨日突然丟出10號公報宜暫緩實施建議,也讓我們感到突兀與不解。坦然言,第10號公報,也就是存貨會計處理原則,是否應該如期實施,早在去年第四季在國內企業界、會計界,尤其股票市場引發熱烈討論,主管部門的金管會甚至在去年底進行過兩次調查,深入評估利害得失後才宣布如期實施。現在,總統府突然下達「宜暫緩實施」建議案,不僅行政院所屬相關部會為難,關切國內股市、經濟發展的朝野,亦必因而手足無措、進退失據。基本上,如期實施與國際接軌,絕對是正常做法,但目前因為世紀金融海嘯作怪、經營環境艱困,以時機言確實不宜,但程序上要下達暫緩建議,乃至指導、下令暫緩,應該選在主管部會正式作成行政命令之前,以免朝令夕改,不但擾民、重創台灣國際形象,更置公權力於萬劫不復困境。

 馬政府上台後,很多部會首長乃至馬總統本身,多次發生公開場合或與他人進退應對之間的言辭缺失,我們都不以為意,畢竟只是無心之過,但對上述李慶安雙重國籍、大發工業區毒氣汙染、10號公報事件,乃至其他不及細數的諸多反應遲鈍、後知後覺缺失,我們認為不應該再保持緘默,必須斷然指出其弊,要求包括國民黨在內的整個執政團隊立即改正,否則,只知倡言「苦民所苦」,卻不知民苦為何,更不知急民所急,不但不是成功的執政團隊,也會耽誤建立廉能政府的時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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