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23日 星期五

直言集》監院見到藍軍就腳軟

監委昨天表示,李天羽辭職已經負了政治責任,言下之意,因此不用彈劾,如果這樣,黃志芳不也為巴紐案下台了嗎?為何應該彈劾?從前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,到鄺麗貞,再到李天羽,看來監察院實在難脫「見到藍軍就腳軟」的批評。
「小屁屁」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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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昨天公布鐽震案調查報告,和外界對新監察院的期待相差很遠。失望並不是來自於邱義仁、李天羽沒有被彈劾,而是監察院對鐽震案的描述,只在瑣碎的法規、細節中打轉,完全不碰這起「準弊案」的核心問題:它是一場化公為私的重大圖謀。

請循其本,設計鐽震公司的目的,據說是向無邦交的先進國家,廣拓軍火來源。但是回顧九○年代對法採購拉法葉艦和幻象機,前者是委託中船和法國造艦局簽約;後者是中華民國空軍直接向達梭公司採購,幾時需要民間公司代理?這種說法,完全不符事實。再者,就算由鐽震公司出面,中共難道就不會知道鐽震是什麼來頭嗎?

退一萬步,就算需要鐽震公司,但鐽震以百分之百的政府出資,卻由民間人士主持,未來軍火銷售的可觀利益如何分配,行政、立法部門幾乎難以插手無法監督,公務預算採購軍火的利益,卻流入私人手中,這也是鐽震最可議之處,但監察院昨天的調查報告,要不就是對當時規劃官員的說法照單全收;要不就是託稱找誰管理,完全是行政權。如此,何必要監察院調查?

監委堅稱不需要有官員為此負責,但卻又羅列許多疏失,糾正國防部。這些疏失,難道不是「人」造成的嗎?有一堆疏失卻沒有人犯錯,這是什麼顛三倒四的邏輯?這樣的強辯,豈是「大公無私」的監院應有表現?更可議的是,主導本案的邱義仁當時是行政院副院長,現在調查的監委劉玉山是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,自己不迴避也就算了,下屬調查上級,查得出疏失恐怕才是新聞。

再者,另一位該負責任的官員李天羽,案發後辭職下台,由綠轉藍,重新加入國民黨,贏得「有風骨」的美名。監委昨天表示,李天羽辭職已經負了政治責任,言下之意,因此不用彈劾,如果這樣,黃志芳不也為巴紐案下台了嗎?為何應該彈劾?從前公路總局局長陳晉源,到鄺麗貞,再到李天羽,看來監察院實在難脫「見到藍軍就腳軟」的批評。

【2009/01/23 聯合報╱記者 李志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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