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7日 星期六

CECA 賴幸媛:內部需有共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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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英九總統倡議的兩岸簽定「綜合經濟合作協議」(CECA)【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】,獲得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正面回應,何時能夠落實?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語帶保留地說,台灣內部對CECA看法不一,需要先建立共識。


副主委傅棟成指出,內容複雜,兩岸應該先就彼此較需要的部分簽訂協議,是比較務實的作法。

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昨天出席一場研討會,表示今年下半年的第四次江陳會,可望觸及CECA框架。

賴幸媛昨天在陸委會年終記者會上,被問及兩岸簽訂CECA有沒有時間表時表示,CECA牽涉的議題複雜,涵蓋領域很廣。去年江陳會的重點放在交通,先排除兩岸往來的不方便性,接著才能著眼其他部分。

賴幸媛說,兩岸簽定CECA,「需要時機、條件都成熟」,就如同二次江陳會時,雙方商定三次江陳會可以討論的十九項議題,就是時機、條件成熟的結果。賴幸媛以此為例,強調要簽CECA,不只台灣要準備好,也要等大陸方面準備好。

記者問「時機成熟」指的是什麼?賴幸媛只說,台灣對CECA議題,各方看法不一,需要進一步評估國內對此事的反應。在這種情況下,兩岸不如先針對諸如金融監理等急迫性的議題,簽署、談判並且落實執行,是比較務實的作法。

【2009/01/16 聯合報╱記者李志德/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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